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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康复治疗学专业于2006年设立并于同年9月正式招生,专业设置为本科四年制,授予理学学士学位。该专业目前设置了包括运动疗法实验室等5个实验室,配备有各种教学用实验设备。目前有专业教师15人,副高以上职称6人,1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实习基地包括广州中山二院、四川华西医院等多所国内知名综合医院。我校是山西省唯一一所开设康复治疗学本科专业的医学院校,已毕业的4届学生就业于省内外各级医院,推动了我省康复医学的发展。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具备扎实的基础医学、康复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能够应用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中国传统康复治疗等方法独立完成各种伤病所致功能障碍患者的康复治疗;具有一定的康复教学、管理、科研能力的康复技术专业人才。

三、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珍视生命,愿为祖国的卫生事业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身;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实事求是,具有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依法行医,懂得用法律保护医、患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强健体魄;具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持续自我完善,不断追求卓越。

    (二)知识要求:   

    1、掌握医学基础知识;

    2、掌握康复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常用的康复治疗方法,能够熟练运用有关康复治疗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

    4、掌握康复评定的基本方法,能够熟练应用各种评定量表进行临床病例的康复评定;

    5、掌握常见功能障碍的康复预防知识。

    6、掌握进行科学实验的有关知识和方法,理解科学实验在医学研究中的作用。

    (三)技能要求:

    1、具有较强的临床康复思维;

    2、具有进行康复评定,从事安全有效的康复治疗操作的能力;

    3、具有基本的康复预防和康复治疗宣传教育能力;

    4、具有运用循证医学的原理,进行查证用证的初步能力;

    5、具有社区康复服务的基本能力;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7、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8、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四、主干学科

    康复医学概论、运动学、人体发育学、康复功能评定学、物理治疗学、作业治疗学、语言治疗学、传统康复方法学、临床疾病概要、神经康复学、肌肉骨骼康复学、内外科疾患康复学、人体解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

五、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4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六、毕业合格标准

    1、无违反校纪校规的严重不良行为;

    2、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毕业要求的学分;

    3、取得5学分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

    4、完成规定的临床实习计划;

    5、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和技能操作考核。

七、成绩评定与学位授予

    1、成绩评定:

    (1)注重形成性评价,全面考评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知识能力及人际交流能力等。

    (2)终结性评价分考试与考查两种,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课程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记分;考查按5级分制记分。

    2、毕业考试:实习结束后,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和论文答辩。毕业成绩共100分。其中毕业论文占60%,技能操作考核占20%;康复病例书写占10%;考勤纪律占10%。毕业应取得学分:必修课:196学分(含集中实践教学环节40学分,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5学分,军事训练3学分)。选修课16学分,毕业应取得总学分212学分。

    3、学位授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212学分,准予毕业;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长治医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者,由学院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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